ISO9001不合格报告(上)
一、不合格报告
内审不合格报告基于内审目的是为了纠正改进,为了便于后续跟踪验证报告内容中增加不合格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建议及纠正措施验证等后续跟踪的内容和要求,将“不合格报告”编制成“内审不合格项报告及纠正措施要求表”是目前不少组织常用的做法。
二、不合格报告内容
——受审核部门
——内审员姓名
——审核日期
——不合格事实的描述
——不符合审核准则
——不合格类型
——不合格性质
——原因分析
——建议的纠正措施及计划完成日期
——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完成日期
——纠正措施有效性验证。
三、不合格类型
为了受审核部门理解不合格项是属于哪一个层面的不合格,明确具体改进目标,内部审核常将不合格项分为三种类型,即:
体系性不合格: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南、GB/T19001-2015标准、与顾客合同要求不符。
实施性不合格:未按文件规定实施。
效果性不合格:按文件实施了,但未能达到规定要求。
四、不合格性质
在第二、第三方审核时,为了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做出评价,通过认可或注册,常将不合格分为严重和一般不合格两类:
(一)严重不合格
a)体系运行出现系统性失效,某一过程未予有效控制,如内部审核未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置大部分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和记录等。
b)体系运行出现区域性失效,某一部门、场所未按体系要求控制,如在远处的一个辅助车间未纳入体系或某部门一般不合格数量较多;组织不应删减的过程,如将具有设计和开发控制能力的审计部门未予覆盖等。
c)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合格或出现严重产品质量事故。如药品不符合医药指南规定,食品不符合卫生法规定,压力容器未进行加压实验,家用电器未做耐压绝缘试验等造成危机人身安全的质量问题,均构成严重不合格。
(二)一般不合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一般不合格项:
1. 对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而言,是个别的、偶然的、孤立的、性质轻微的问题。
2. 对确保审核区域的体系有效性而言,是个次要问题。
(三)关于观察项
观察项是能够立即纠正的或是比较轻微但需要提醒的不合格,不做不合格报告处理,可以在审核报告中予以说明。
观察项常出现在以下情况:
1. 确实存在问题,但比较轻微需要提醒。
2. 以发现问题,不构成不合格。
观察项的设立是为了提高内审效果,对促进受审核部门改进工作有着积极的作用。
五、不合格项判定标准
不合格项判定注意以下准则:
(一)以“客观证据”为依据
这是基本准则,没有客观证据的任何信息不能作为判定不合格项的依据。客观证据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且可重查、可验证,不能推测、估计、猜想、传闻或依据过时的作废的无效文件和擅自涂改的记录。
(二)客观证据应与审核准则核对
在现场审核时,当发现可能存在不合格项时,就应与审核准则核对,只有与审核准则核对的客观证据才成立。
(三)就近不就远
审核员判定不合格时,应本着就近不就远的原则,即指审核判定中又实用的具体的条款,一般就不再用综合性条款。
(四)由表及内
审核中查出不合格的事实,又发现不合格原因,应按原因的使用条款判定。如审核中发现车间生产工未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发现是刚进厂的新工人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不是故意违法工艺纪律,判7.1.2条款较为恰当,分析原因可以举一反三,查找一批新工人是否培训合格,以利改进。
(五)合理不合法是以法为准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组织的质量管理的法规,各部门、人员必须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如果执行人员按文件执行时,因客观因素变化,而引起个别要求不合理,在未修改前仍按原规定执行,此时可以观察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