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信息收集与验证(上)
GB/T19011-2013标准6.4.6条款阐明了现场审核中信息收集与验证的关注点。
在审核中,与审核目的、范围和准则有关的审核信息,包括与职能、活动和过程间接口有关的信息,应当通过适当的抽样进行收集并验证。只有可证实的信息方可作为审核证据应当予以记录。
审核证据基于可获得的信息样本。因此,在审核中存在不确定因素,依据审核结论采取措施的人员应当意识到这种不确定性。
一、收集信息的方法包括:
——面谈;
——对活动的观察;
——文件评审。
使用帮助——信息源
所选择的信息源可以根据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而不同,可包括:
a)与员工及其他人员面谈;
b)对活动、周围工作环境和条件的观察;
c)文件,例如:方针、目标、计划、程序、指南、指导书、执照和许可证、规范、图样、合同和订单;
d)记录,例如:检验记录、会议纪要、审核报告、方案监视的记录和测量结果;
e)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绩效指标;
f)受审核方抽样方案的信息,抽样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的信息;
g)其他方面的报告,例如:顾客反馈、来自外部和外部供方等级的相关信息;
h)计算机数据库和网站。
使用帮助——面谈
面谈是收集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在条件许可并以适合于被面谈人的方式进行。但审核员应当考虑:
a)面谈人员应当来自审核范围内实施活动或任务的适当的层次和职能;
b)面谈应当在被面谈人正常工作时间和(可行时)正常工作地点进行;
c)在面谈前和面谈过程中应当努力使被面谈人放松;
d)应当解释面谈和做记录的原因;
e)面谈可通过请对方描述其工作开始;
f)应当避免提出有倾向性答案的问题(如引导性问题);
g)应当与对方总结和评审面谈的结果;
h)应当感谢对方的合作和参与。
首次会议之后即进入现场审核阶段,现场审内容就是实施信息收集与验证,要按计划实施,具体的审核内容按准备好的“检查表”进行。
现场审核时使用抽样的方法寻找客观证据的过程,在整个审核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位置。审核工作大部分时间是花在现场审核上,最后的审核结论也是依据客观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而得出的。
客观的收集证据、验证、记录及现场审核的策略、技巧的应用是审核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