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CNAS-SC26:20XX《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意见的通知
2020-10-22 17:10:11
兴原河北分公司
相关机构及人员: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修订了《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法案》。为确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建立的复合木制品认证认可制度持续满足EPA的要求,以便更好地服务国内复合木制品出口,CNAS对CNAS-SC26:2017《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进行了修订。CNAS已组织修订形成CNAS-SC26:20XX《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对此文件征求意见。
相关机构和人员如有任何意见,请填写本通知的附件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并请于2020年11月4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盖红星;
联系电话:010-67105342;
电子邮箱:gaihx@cnas.org.cn。
附件:
1.CNAS-SC26:20XX《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征求意见稿)
2.CNAS-SC26:20XX《EPA复合木制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修订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