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2-10-11 17:10:10
兴原河北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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