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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NAS-CL01-S02《“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文件修订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7-13 17:10:07 兴原河北分公司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2021年12月,美国环保署发布了《指令2021-01“能源之星”实验室技术要求》,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技术要求进行了部分调整和补充。据此,CNAS组织专家将以上技术调整作为重要输入,修订完成了CNAS-CL01-S02:202X《“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以持续满足我国能源之星实验室的持续国际互认的要求。

  现将文件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2年8月1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陈迪

  电话:010-67105377

  Email:chend@cnas.org.cn

  附件1:CNAS-CL01-S02:202X《“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CNAS-CL01-S02:202X《“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修订说明

  附件3: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

  附件4: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