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精神,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10-11 兴原河北分公司
关于征集ISOTS 23406《核领域-核安全关键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国际标准联合工作组专家和召集人的通知.pdf
2022-10-11 兴原河北分公司
      关于发布CNAS-CL01-S02:2022 《“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及其实施安排的通知
2022-09-29 兴原河北分公司